8月24日,我集团通过子公司卢森堡空天通信公司,收购以色列Space-Communication Ltd(空间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cc)100%股份。SCC 公司是以色列唯一一家卫星运营商,在以色列注册并于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全球市场范围内提供卫星通信服务,SCC的卫星覆盖欧洲、中东、非洲和亚洲,是全球通信卫星行业颇具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此次收购是我集团和SCC双方多次谈判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合并以后,SCC将变成由我集团所有的全资子公司。
SCC公司目前在运营的Amos-2, Amos-3 和 amos-4号卫星,为专业卫星电视广播提供通信服务平台、直播到户、BDS多频广播运营服务,为互联网、电信公司和基础建设、能源开发提供数据传输服务。
本次收购契合了我集团的国际发展战略,使我集团成为覆盖全球的卫星运营商这一目标产生实质性突破。
SCC的卫星覆盖远东、中东、非洲、欧洲以及美国,而我集团的‘尼星一号’覆盖北美、中美和南美洲、南极和太平洋众多岛屿。二者的覆盖范围正好能形成互补,这将使我集团运营的卫星覆盖95%的世界主要人口分布区域,成为为数不多的基本覆盖全球的卫星运营商。
此次收购对我集团的事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收购SCC公司将为我集团获取不可多得的宝贵轨道资源。全球通信卫星市场正经历整合的过程,太空中有价值的轨道资源非常稀缺,SCC轨道资源所覆盖的区域均为卫星通信服务需求增长较快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中东地区是全球卫星运营服务行业收入增长最快的区域之一。
其次,收购 SCC 公司,将加速我集团布局和建成基于卫星通讯及地面通讯相结合的天地网络融合,进一步扩大空间和地面结合的先发优势,为全球太空互联网系统建设运营创造有利条件。目前,SCC 公司运营的Amos 系列卫星包括共同座落于西经4度轨位的Amos-2和 Amos-3卫星,位于东经65度轨位的Amos-4号卫星,以及计划于下月初发射以替代Amos-2号卫星的Amos-6 号卫星。我集团可以利用SCC公司的这些轨道资源为“一带一路”地区及国际市场提供地面通信网解决方案,并提供卫星通信服务。同时,基于SCC 公司的良好经营状况,收购完成后将利于其提升盈利水平。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完成本次收购后,我集团将直接从SCC公司收获一个具有 20 年通信卫星运营经验的专业团队,这对集团卫星通信人才能力的迅速提升也是极大利好。
根据2015年10月29日发布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我国卫星产业将步入黄金十年,地面设备制造有望超出预期,卫星通信和卫星遥感正在迎来商业化机遇,“一带一路”战略也必将为卫星制造和卫星应用带来新的广阔市场增量空间。